沈阳院迅速落实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

来源: 新闻中心时间: 2020-09-17作者: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中铝集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后,按照中铝集团、中铝国际的安排部署,沈阳院党委高度重视、迅速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办理中铝国际边督边改组转办案件。

迅速部署落实

9月1日,中铝国际专题视频会议通报了中央第四生态环保督察组转办举报沈阳院在部分项目环评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沈阳院党委高度重视,表示立刻行动,细化措施,压实责任,认真完成环保督察转办问题。会后,沈阳院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专项工作,对工作分工、信息发布、材料整理、后勤保障等提出了具体意见,要求认真组织好、核查好、落实好相关问题,实事求是尽快形成高质量汇报材料。

认真编制材料

9月1日至4日,按照中铝国际要求,沈阳院组织对照问题逐条逐项进行核实、调查、反馈。相关部门加班加点,细致查看相关合同和资料,收集整理多项政府文件,沈阳院主要负责人认真核实材料组织情况,对分项材料逐句逐字审阅、批改,经过同中铝国际相关部门几次反复沟通,按照转办单要求,9月4日完成了有关材料的上报工作。

深化边督边改

9月7日,沈阳院党委会听取了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汇报,会议要求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接受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把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实际行动上,在督察期间要严肃工作纪律,坦诚接受督察,强化整改责任,严肃执纪问责。9月8日,沈阳院召开9月份职能管理部门例会,就环保工作进行再要求再部署:一是严格按照督察组、中铝集团、中铝国际的工作要求,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落实到位、整改到位;二是坚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提升专业化水平;三是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以领先的技术、专业的态度、优质的服务为铝行业绿色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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