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宁夏能源集团首个大型火电项目
来源: 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时间: 2015-05-21作者: 管理员
本网讯 5月10日,中铝宁夏能源集团银星电厂两台660兆瓦工程建设动员大会在现场召开。中国铝业副总裁、中铝宁夏能源集团董事长许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宁东管委会、灵武市政府和银星电厂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共150余人参加动员会。
11时18分,银星电厂工程主厂房第一罐混凝土正式浇筑,标志着银星电厂工程建设正式拉开帷幕。
据悉,该工程属于典型的“煤电一体化”项目,由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浙江省能源集团按照51:49比率共同投资兴建,是宁夏“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中“灵州—绍兴”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的重点电源项目之一,是中铝宁夏能源集团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重大项目,将改变该公司十年来没有660兆瓦大型火电机组的历史。
项目历经8年艰辛的前期工作,于2014年7月取得国家能源局确定的宁东煤电基地6个外送电源配套项目“路条”;2015年1月,项目获得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核准;2015年4月,中国铝业下发批复,批准项目正式开工。
目前,项目环评、用地、节能评估、接入系统等各专题报告和支持性文件都已取得国家、自治区有关部门的批复文件。锅炉、汽机、发电机三大主机及一辅、二辅设备招投标工作均已结束,现场“四通一平”工作基本完成,锅炉基础土方正式开挖,间冷塔、烟囱等工程有序推进。(李传名)
本报讯近日,云南省发改委以“云发改办西部[2015]121号”文件形式下发确认书,云铜股份再次享受西部地区税收优惠政策。
云铜股份公司申请享受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工作自2013年7月启动以来,云铜冶金研究院研发中心积极联系政府有关部门,协调云铜股份财务部和冶炼加工总厂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研读政策文件并最终确认了公司主营业务和产品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的三个条目。冶金研究院研发中心组织编写并按期提交了申请报告,该报告先后通过了昆明市发改委、云南省发改委专家评审与最终审查。
据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精神,进一步支持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明确有关税收政策问题,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降低税收,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且享受该政策认定有效期10年。(陈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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